2018中央三农政策(党和国家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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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6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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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助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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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中央三农政策(党和国家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

农村土地直补政策
1、种粮直补政策
中央财政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安排补贴资金140.5亿。
2、农资综合补贴政策
中央财政继续实行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种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071亿。
3、良种补贴政策
中央财政安排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203.5亿。
4、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范围内实施,补贴机具种类为11大类43个小类137个品目。
5、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相衔接,同步实施。
6、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政策
补贴234亿元支持适度规模经营,重点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倾斜。
7、小麦、水稻收购价政策
保护农民利益,防止“谷贱伤农”保持2015年水平不变。
党和国家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了省农业委员会工作报告和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评议省农业委员会工作的调查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省农业委员会按照城乡统筹发展方略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紧紧抓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极大地推动了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既快又好地发展。取得了突出的成效。省农业委员会在工作中所表现出的服务全局、锐意进取、求真务实、团结协作、艰苦奋斗的精神和作为在省直机关起到了表率作用。坚决贯彻党在新时期“三农”工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三农”工作的重大部署和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统筹城乡发展战略目标,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分类指导、因地制宜,选好项目和载体,注重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选好结合点,重点突出,增强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扎实有效地向前推进。2加大改革力度,推进农村体制机制创新。3不断提高破解“三农”问题的工作能力。4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发挥农民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议中的主体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