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三农”工作的主要任务有哪些一、继续大幅度增加“三农”投入,巩固完善强化强农惠农政策。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是明年“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要确保稳住粮食播种面积,努力提高单产。将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延长至2015年底并扩大范围。进一步清理取消和减免部分涉企收费。三要加大财税政策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延长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期限,研究进一步加大政策优惠力度。
三农电子商务的市场定位是什么
农商品。农村电子商务平台的实体终端直接扎根于农村服务于三农,真正使三农服务落地,使农民成为平台的最大受益者。农商前景不错,是市场趋势。当前“三农”工作的主要任务有哪些
一、继续大幅度增加“三农”投入,巩固完善强化强农惠农政策。切实做到“三个重点、三个确保”,财政支出重点向农业农村倾斜,确保用于农业农村的总量、增量均有提高;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重点用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总量和比重进一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重点投向农业土地开发、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足额提取、定向使用。切实加强金融对“三农”的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涉农信贷投放力度,保持涉农贷款增量占比不低于上年,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同期各项贷款增速。二、毫不放松抓好农业生产,切实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是明年“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要确保稳住粮食播种面积,努力提高单产。要加快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实施进度,抓紧制定实施全国粳稻生产发展规划,加快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下大力气抓好“菜篮子”产品生产,坚持大生产大流通,继续利用好优势产区的生产能力,同时加大销区就地生产和就地供应力度。
三、大力改善农产品流通和市场调控,努力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加快形成流通成本低、运行效率高的农产品营销网络。规范和降低集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强化农产品市场监管,规范粮棉油糖等主要农产品收购秩序,严厉查处发布虚假信息、恶意炒作、哄抬物价等不法行为。运用多种调控手段,努力稳定农产品市场。
四、加强农业物质技术装备建设,强化农业发展基础支撑。抓紧制定实施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力争到2020年新建8亿亩高标准农田。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能力建设,力争2011年完成在全国普遍建立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机构的任务。
五、着力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综合施策、多措并举,提高农民职业技能和创收能力,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继续扎实推进农村饮水、公路、沼气、危房改造,促进农村教育、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发展,抓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扩大试点工作。制定和实施未来10年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及相关规划。
六、深入推进农村改革,不断增强农村发展活力。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全面深化、整体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尽快明确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政策含义和实施办法,研究出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指导意见。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扩大征地制度改革试点。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大力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统筹研究解决好农民工问题。
适当提高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这是什么意思?
会议指出,小型和微型企业在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科技创新与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前一些小型微型企业经营困难,融资难和税费负担偏重等问题突出,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加强金融服务和财税扶持,主要加大对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能够吸纳就业的科技、服务和加工业等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引导和帮助小型微型企业稳健经营、增强盈利能力和发展后劲。金融政策措施(一)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的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对达到要求的小金融机构继续执行较低存款准备金率。商业银行重点加大对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加强贷款监管和最终用户监测,确保用于小型微型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二)清理纠正金融服务不合理收费,切实降低企业融资的实际成本。除银团贷款外,禁止商业银行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商业银行向小型微型企业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三)拓宽小型微型企业融资渠道。逐步扩大小型微型企业集合票据、集合债券、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积极稳妥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等融资工具。进一步推动交易所市场和场外市场建设,改善小型微型企业股权质押融资环境。(四)细化对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差异化监管政策。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余额和客户数量超过一定比例的商业银行放宽机构准入限制,允许其批量筹建同城支行和专营机构网点。对商业银行发行金融债所对应的单户500万元以下的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在计算存贷比时可不纳入考核范围。允许商业银行将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的小型微型企业贷款视同零售贷款计算风险权重。适当提高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五)促进小金融机构改革与发展。强化小金融机构重点服务小型微型企业、社区、居民和“三农”的市场定位。在审慎监管的基础上促进农村新型金融机构组建工作,引导小金融机构增加服务网点,向辖内县域和乡镇地区延伸机构。(六)在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的基础上促进民间借贷健康发展。严格监管,禁止金融从业人员参与民间借贷。对小型微型企业的金融支持,要按照市场原则进行,减少行政干预。财税政策措施(一)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税收扶持力度。提高小型微型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将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延长至2015年底并扩大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纳入科技开发用品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范围。(二)对金融机构向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合同三年内免征印花税。将金融企业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延长至2013年底。将符合条件的农村金融机构金融保险收入减按3%征收营业税的政策,延长至2015年底。(三)扩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规模,更多运用间接方式扶持小型微型企业。进一步清理取消和减免部分涉企收费。
强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具有全局和战略性的重要意义。一要认真落实并完善对小微企业贷款的差异化金融监管政策。二要明确将小微企业作为重点支持对象,支持专为小微企业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三要加大财税政策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延长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期限,研究进一步加大政策优惠力度。四要切实防范金融风险。要加强对民间借贷的监管,引导其阳光化、规范化发展,发挥其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