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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分到土地的农民有什么补偿(我做了四十年的农民一点地也没分现在我的户口所在地要征用土地了像我这种情况有经济补偿吗)

时间:2024-04-20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三农助农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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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分到土地的农民有什么补偿

有户口没地的农民,国家的补贴有:
如果是土地被征集,肯定是有补助的,如果没有,可以向上级部门投诉。土地征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假如是属于户口迁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寄住人员、暂住外挂人员的话,得不到补偿。
一、农村土地承包时因历史原因未分配土地的农户,根据农业部等6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1]2号)精神,对现要求分配承包地的,应按照“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基本原则和“保持稳定、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分类处置”的工作原则妥善处置。
有集体预留机动地、新开垦土地等可用于调整分配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农户提出申请的,可采取民主协商、村民议决的方式决定是否对其给予调整分配。
没有集体预留机动地、新开垦土地等可用于调整分配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暂不对其进行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待以后具备条件后再解决。
二、土地复垦因为都是不能直接用作农事的土地,施行“谁破坏谁,谁复垦”的原则。所以对于一般的农民来说就是对农村旧住宅、废弃宅基地、空心村等建设用地,每一个地方的省份都是有建设指标的,如果农民自愿把建设用地变成复垦农田,腾退放弃的建设指标将在全省流动。这样来说就有两个好处
1、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指标流转后,企业去收购这些指标,农民可以获得收益,其补偿标准
(1)农村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复垦的,单户交易总面积没有超过1亩的部分,地票(指标)净收益的85%归农户,15%归村集体
(2)超过1亩部分对应的地票净收益全部归村集体。
(3)单户复垦交易的宅基地证载面积已超过1亩的,宅基地证载面积部分对应收益的85%归该农户,15%归村集体,注意,这种情况下院坝、牲畜圈舍等附属设施用地对应的地票净收益全部归村集体。
三、申请复垦
可以到国土资源局的土地整理、开发、复垦中心申请。如果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国土资源局完善各种资料后,报省政府批准,并由国家支付土地复垦资金,由有土地复垦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负责实施。
现在农村施行的是“一户一宅”的政策,这种建设用地变成农田,农交君认为主要针对就是那些放弃在农村居住的,自愿退出宅基地,在城镇买房的农民,但是对于很多还在农村居住的农民,还是非常的尴尬。但是其他的几类复垦地,将会变成村里的储备用地,没有地的可以去当地申请
没有土地主要有两个原因:
1.第二次土地调整发生在1990年。90后出生的农村人口和其他地区迁入农村的人没有土地份额
2、户口进出
国家一直坚持“增加人口而不增加土地,减少人口而不减少土地”的方针。它不会因为婚姻、婚姻、教育和迁入迁出而改变原有的分布。不因人口增加而增加承包地,也不因亲人死亡而收回承包地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程序(试行)的基本原则
(一)保持稳定。在保持稳定的前提下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严禁非法借此机会调整或恢复农户承包土地的基础上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和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二)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登记,应当严格按照《物权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参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证书管理办法》规定的登记内容和程序。
(三)因地制宜。根据试点地区土地承包的现状,弥补不足。探索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妥善解决遗留问题。
(四)民主协商。为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试点中的重大问题,应当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
(五)注重实效。充分利用现代空间信息技术,明确承包地的面积、空间位置和所有权,对农户承包地进行测绘、登记和备案,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
(六)当地的责任。试点工作由省部统筹安排,在县一级实施,加强各部门协作,形成合力,确保试点任务的顺利完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条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七条农村土地承包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

农民没地国家有补贴吗

农民没地国家会有补偿,相关规定如下:
1、无地农民国家可以有补偿。国家为补偿无地农民的生活问题推出无地农民保障计划,无地农民有权申请最低保障金;
2、根据国家开展的土地确权制度,将给予无地农民和失地农民予以经济补偿,符合条件的农民可以领取征地补偿款;
3、对宅基地被征收的农民进行补偿合情合理,不过除此之外,不少地区也在试点探索对农民朋友自愿退出宅基地进行补偿,现在不少地区都在试点,各地的补偿标准不一,主要是取决于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多的高达几十万,少的几万元也有,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申请材料及流程是:
(1)所需材料:土地二轮承包合同(名册、证书)复印件,征地协议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五张同底2寸彩照,《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申报表》一式四份;
(2)申请流程:符合要求的农民以小组为单位参加养老保险-村委会召开会议表决-公示7日-填写《申报表》及花名册并签字盖章,-上报人民政府、公安局、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复核并办理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有户口没地的农民,国家会如何补助?

有农村户口没有地的原因千奇百怪,但主要有两方面原因:

原因一:土地调整与出生年龄全国第一次分田到户是在1980年,第二次土地调整是在1990年,暂时还没有进行第三次调整,第三次的土地调整是定于2040年,在1990年以后出生和外地迁户口的,没有土地份额。有些地方完成土地承包调整工作可能会延迟几年的时间,比如某地在1995至1996年基本上完成了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工作,那么1996年后的就没有土地份额了。

原因二:户口的迁入、迁出

户口的迁入迁出造成的影响,比如因嫁娶、求学、外出、死亡等因素都会出现没有宅基地和土地的问题。土地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政策是:土地承包期内,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土地承期内,不因家庭成员中的某个人死亡而收回该人口的承包地,也不因家庭新增成员而增加承包地,出嫁女在新居住地没有取得承包地的,原承包地保留。

有户口没地的农民,国家会如何补助?如果是土地被征集,肯定是有补助的,如果没有,可以向上级部门投诉。土地征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根据最新的规定:“被征地农民家庭承包地被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如未能调整其他质量和数量相当的土地给其继续承包经营的,必须将不少于70%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假如是属于户口迁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寄住人员、暂住外挂人员的话,得不到补偿。如果不是土地被征用,可以向户口所在村委会申请承包土地。

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下列土地应当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

第一:每个村集体都有预留的机动地,可以向村组织申请;

第二:通过合法方式开垦土地;

第三: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土地(本轮土地确权后,被依法收回的土地);本村无地农民可以优先获取;

第四:土地流转获得土地使用权。

我做了四十年的农民一点地也没分现在我的户口所在地要征用土地了像我这种情况有经济补偿吗

如果被征用的土地属于村集体未分配或承包的土地,你作为村经济合作社的一员,有权得到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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